L1跨国经理深度解析
EB5投资移民的火热让中国大陆申请人面临排期越来越长的问题。投资移民门槛低,要求少,是巨大多数美国境外的中国人不错的选择,同时也是在美国留学生等各种面临转换身份的人士的一个获得绿卡的捷径。但是除了EB5投资移民,一部分的美国境外人士也可以不需要排期就可以来到美国并且获得美国永久绿卡。
部分申请人满足下面的条件可以尝试美国L1签证:
-在中国拥有自己的公司,并且要扩大公司海外业务,在美国成立分支机构;
-如果孩子年满21岁,或者孩子即将年满21岁,不满足EB5投资移民子女申请条件的
对于年满21岁的子女,可以让子女在美国境外的公司工作一年后,作为美国公司的管理者,直接申请L1签证来美国负责美国公司业务。
对于即将年满21岁的子女,可以作为EB5主申请人办理投资移民,或者等子女年满21岁后在美国境外公司工作一年后,再以L1签证来美国公司工作并申请绿卡。
L1申请对公司资格,申请人资格要求繁琐,申请材料复杂,具体申请请咨询本律所。
公司申请资格
美国申请公司与境外公司必须存在合理的关联关系。申请者需要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境外公司和美国公司属于同一个组织。
经营要求:美国移民局并没有对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限制。只要美国公司是合法经营,同时具有支付公司雇员的工资的能力并且拥有能够保持公司正常运转的资金即可符合要求。
优势:
-对公司的资金并没有数额的要求。EB5投资移民要求申请人投资50万美金。而L1签证只需要公司具备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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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签证并不需要公司为现有经营的公司。申请人可以为公司授权来美国组建的新公司或者新入股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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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资金用途年限没有要求。也并没有EB5投资移民的要求那么严格。EB5投资移民要求区域中心所投资的项目在申请人转换永久绿卡时,投资的50万美金一直投资使用在风险投资的项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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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的雇员数量没有要求。并没有像EB5投资移民要求的雇佣10个员工。公司的员工人数根据公司经营项目,公司运营状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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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员工的薪水没有要求。但是要符合员工职位薪水的市场合理价格。
申请人资格:
公司内部转派人员,需要在过去三年内,于境外相关公司至少有一年担任行政主管、经理人员或专业知识职员
在调派的美国公司之后,也担任类似的职位。如为受益人所申请的美国公司职位是行政主管或经理职位,则受益人将符合获得L-1A签证或身份(如申请的是专业知识职员的职位,则受益人只能符合获得L-1B签证或身份)
优势:
对申请人学位没有要求。
对申请人英文能力没有要求
对申请人个人资金能力没有要求
申请人可以携带配偶和21岁以下的子女一同获得签证。即使申请人中途离境期间,配偶和子女还是合法待在美国。同时子女可以在美国上学。
L1签证可以延期